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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残教就字〔2017〕12号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省特教中专招收建档立卡残疾人
家庭子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残联: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保障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权益,助力残疾人家庭如期脱贫,现就做好省特教中专招收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子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子女,要求年满15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品德端正。
二、招生计划
各地推荐且实际入学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子女人数,计入各地残联完成的省特教中专2017年残疾学生招生任务数。各市州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原则上不超过2017年度招生总任务数的30%。
三、助学政策
(一)全免学费。
(二)第一、二学年学生享受2000元/年国家助学生活补贴,第三年顶岗实习期间可申请享受800元/人的创业补贴。
(三)学校资助在校学生每人150元/月生活补贴。
(四)符合《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规定的残疾人家庭子女,每学年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1000元助学资金。
(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获得奖学金。
(六)家庭特困学生可以申请勤工俭学岗位。
四、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美术设计 |
艺术 |
3年 |
美术绘画 |
艺术 |
3年 |
工艺美术 |
艺术 |
3年 |
服装制作与设计 |
艺术 |
3年 |
计算机应用 |
信息技术 |
3年 |
电子商务 |
财经贸易 |
3年 |
中医康复保健 |
公共事业 |
3年 |
五、报名程序
(一)县级残联结合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的机会,对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摸底调查,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入读。对有就读省特教中专意愿的,指导填写《湖南省特教中专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子女生源情况调查表》(附件1),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调查表和《湖南省特教中专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子女新生报名表》(附件2)报市州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