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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安乡政府网 www.anxiang.gov.cn ??发布日期:2017-09-08??作者:万志勇??

湘残教就字〔2017 〕25号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

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残联:

现就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残疾人子女过去属于低保家庭,申请获得了高中阶段的资助,后因家庭经济条件变化、被取消了低保,可否继续给予资助?

根据《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湘残联字〔2015〕17号)、《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政策的补充通知》(湘残教就字〔2017〕3号),申请人为残疾人家庭子女的,须具备“家庭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当地政府认定的低收入家庭”的条件。高中阶段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工作按年度申请审批,申请年度不属于低保或者低收入家庭的,不予资助。

二、残疾人家庭子女过去属于建档立卡家庭,现已退出建档立卡,可否给予资助?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17〕12号)精神,对通过精准帮扶实现脱贫而退出的贫困户“脱贫不脱政策”,符合其它资助条件的,在2020年前可以继续给予资助;但因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被清理出去的,按《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湘残联字〔2015〕17号)、《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湘残联字〔2012〕57号)、《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政策的补充通知》(湘残教就字〔2017〕3号)精神,不能给予资助。

三、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期间,家庭新纳入低保或者建档立卡,可否申请资助?

根据《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政策的补充通知》(湘残教就字〔2017〕3号),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就读期间提出申请、且提出申请时符合资助条件的,从申请批准当年度起计发补贴。

四、初中生直接考入大专或本科院校,提出资助申请的,如何执行资助政策?

初中生直接考入大专或本科院校,执行《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湘残联字〔2012〕57号)、《关于调整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办法的通知》(湘残联字〔2015〕24号)、《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政策的补充通知》(湘残教就字〔2017〕3号),享受大学阶段的资助政策。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9月7日

来源: 湖南省残联 【责编: 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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